年鉴人物:优秀律师申昀辉(北京)

年鉴人物:优秀律师申昀辉(北京)

业务领域:法律风险

所在地区: 北京市

所在机构: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


申昀辉 律师


申昀辉,男,1966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衡阳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申昀辉于1991年4月应聘在衡阳县金兰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于2002年7月与一名同事远赴河北仓县成功解救被拐卖妇女,一时声名鹊起。1993年10月考取律师资格之后,先后执业于衡阳县、市律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1月与他人合伙发起成立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

执业期间,他全面兼顾,在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颇露锋芒。比如:被告人刘伯雄、刘辉父子故意杀人一案,其亲属已经作好了舍弃年过五旬的刘伯雄的准备,只为儿子刘辉聘请了律师。开庭前一天中午下班时,申律师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刘伯雄的辩护人。他当即与法院联系阅卷,下午到看守所会见。不料刘伯雄一心保全儿子的性命,不但认罪,还为儿子承担罪责。在无法与被告人亲属取得联系的情况下,申律师自掏腰包,连夜租车赶到案发地调查,了解到被害人砸毁刘家诊所并蹲在凳子上拉大便的情况,收集了大量关于被害人在当地十恶不赦、百姓认为刘伯雄是为民除害的证据。第二天,申律师以此作为突破口进行辩护。法院从轻判处刘伯雄无期徒刑。

在办理戴宣自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中,申律师在会见时察觉犯罪嫌疑人虽然认罪,却表现出无奈,遂追问缘由,并当着在场警察的面宣讲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权限,特别指出如果侦查机关或侦查人员有刑讯逼供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律师可以代为控告。至此,戴宣自痛哭陈述自己没有杀人,是害怕挨打才认罪的;同时,他还具体说明案发时自己在深圳上班,且自己此前丢失过身份证,在深圳公安机关有备案。据此,申律师向惠州警方提出意见,要求核查,最终证实是他人利用戴宣自丢失的身份证开房并杀死同住房客的。戴宣自得以释放。

在行政诉讼方面,申律师因正直敢言且诉讼技术熟练,当地一度传言“打行政官司必须找申昀辉”。

在国家刑事、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申律师频繁地被当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邀请或指定参加庭审示范、观摩活动,颇受好评。

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诚信的执业态度,申律师很快就赢得了社会认同,担任了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资源亚太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为适应细分市场的需要,申律师把房地产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作为传统业务重点,同时对企业法律事务尤其是法律风险防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北京资源集团在湖南的农业、林业项目投资过程中,申律师为其提供了全方位法律服务,有效地防控了投资风险。现该公司在长沙设立的湖南现代资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建成投产,永州农业、林业生态产业链正在建设过程中。

申律师思想活跃,但表现沉稳,工作细致,认真负责。历经法律、经济法、刑法学梯次学习,注重业务能力培养和水平提高,发表有《谈重婚罪的管辖误区》等文章,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律师。

申律师还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北京市“96156”社区服务热线等义务法律服务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获得了多项社会荣誉。

而一件陈年旧案——王解放诉广东连南三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申律师使这件已经在法院沉没十年的普通民事案件重见天日,维护了工伤受害民工的合法权益,却冲撞了身为当地最大企业的被告单位和受案法院,招致他们相继于2009年、2010年向北京市司法局投诉、发“司法建议”,要求以“诈骗”对申律师予以惩戒,但均因与事实不符未被采纳。

申昀辉律师的执业格言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是必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至上的,仗义执言是必要的!”长期以来,他也是这样做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果园6号金泰商贸大厦21层2131-2137

邮箱:shenyh1966@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