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入选《法制日报》2014年度年度法治人物
发布时间: 2015-01-13 10:16:56 作者:吴怡 来源: 法制日报 我要评论(0)
摘要:
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以“梳理年度法治新闻,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为宗旨的《法制日报》2014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结果今天在此间揭晓。经初评委员会推荐、网络投票、终评委员会定评等程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等10人当选年度法治人物。
王俊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掌舵律协服务偏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要求,司法部于2013年7月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的意见》。作为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带领全国律协,认真落实司法部部署,积极组织协调,采取多种措施,解决174个县无律师问题。通过组织安排规模较大、社会形象好的律师事务所到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县(市、区)设立分所,指导没有律师的县(市、区)的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选派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到没有律师和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服务等措施,至2014年6月,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全部解决,第一次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全覆盖。
【评语】 “法律服务像衣食住行一样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每个公民的权利是否能得到公正对待,都要靠律师,所以人们不能没有律师,就像不能缺医少药一样。”每每谈到“无律师县”的话题,一向内敛沉稳的王俊峰总不免提高声音分贝。把无律师县清零,让所有地区都能享受到法律服务的“阳光”,肩负重任,一路走来,王俊峰步履坚实。
2014年度法治人物: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邹碧华,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王俊峰,
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 戴新福,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志丽,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程然,
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王林华,
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原副镇长、司法所原所长 杨斌圣,
公安部治安局副巡视员、“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负责人 李剑涛,
宁夏守法好公民 杨静明,
刘汉刘维案办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