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公明全国优秀律师

律师介绍:

  潘公明,1950年11月12日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原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沈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 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一级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后补修法律专业,曾在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领导干部班接受过半年脱产法律专业培训;后又在沈阳工业大学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班进修取得研究生学历。   198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曾在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一室主任,1986 年调沈阳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处任副处长。其间,曾直接参与司法部在沈阳市开展的律师职务评定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1990年调到沈阳市涉外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1993年调回申扬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主任。

潘公明全国优秀律师

业务领域:综合事务

所在地区: 辽宁省 沈阳市

所在机构:辽宁申扬


潘公明 一级律师  全国优秀律师

辽宁省人大代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主任

 

 


潘公明,1950年11月12日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原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沈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 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一级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后补修法律专业,曾在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领导干部班接受过半年脱产法律专业培训;后又在沈阳工业大学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班进修取得研究生学历。

198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曾在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一室主任,1986 年调沈阳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处任副处长。其间,曾直接参与司法部在沈阳市开展的律师职务评定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1990年调到沈阳市涉外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1993年调回申扬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主任。

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于1984年曾执笔设计起草了律师岗位承包方案,后又于一九九三年执笔重新修改、完善了申扬律师事务所的效益工资分配方案。该效益工资制方案作为成功经验先后被辽宁省司法厅、司法部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潘公明兼有较深厚的法律业务功底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曾先后为中国银行沈阳分行、中国联通沈阳分公司、沈阳辉山乳业公司、沈阳第一机床厂、辽宁省建筑设计院、省肿瘤医院、抚顺市矿务局等60多家大中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刑、民、经济各类案件数百件,涉诉标的超18亿元,为企事业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3亿元。另外,撰写发表了“试论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法律责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近十篇论文并多次获奖;2007年,会同本所李宗胜、陈浩律师发表著作《企业破产法律实务操作指引》,该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由于潘公明具有较丰富的办案和律师管理方面的经验,取得了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1996年被沈阳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执法者”称号;1998年又被辽宁省司法厅荣记二等功;2001年又分别被沈阳市司法局和辽宁省司法厅授予“文明律师”称号;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07年1月,作为沈阳市律师业唯一的律师代表被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政府授予首届“沈阳市名律师”称号,同时,获得沈阳市总工会授予的“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07年12月,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律师事业“特殊贡献奖”,荣立一等功;2008年,被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授予“沈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