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霞律师  全国优秀律师

 

徐丽霞,女,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在读博士,重庆大学EMBA硕士,现任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高级律师),兼任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复议咨询)专委会委员、重庆市江西商会副会长、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重庆市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会长、重庆市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稳定法律援助顾问、重庆市律师职称高评委委员、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邮电学院客座教授等职务,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2012年6月担任重庆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并主席团成员。曾连续三届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庆市女律师协会会长等职务。
徐丽霞律师从业二十多年来,已代理各类案件2000多件,先后担任近百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积极投身公益事业,连续8年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律师,2000年被重庆市司法局授予“人民满意律师称号,”2001年获“重庆市十佳律师“称号、2003年获重庆市“十佳仲裁员”称号、2005年获“重庆市精彩十佳女性”称号、2008年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抗震救灾优秀妇联干部”、“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员”等称号、2009年获“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多次被重庆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授予政协工作表现突出奖和先进个人、2010年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0年度品牌中国(律师行业)年度人物”称号、2011年获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重庆市第二届十佳专业英才”、2012年获“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优秀政协委员”、 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等称号。
该律师执业期间主办了许多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尤其擅长办理金融、证劵、房地产、公司企业改制、破产管理人及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其中参与辩护的张君犯罪集团抢劫杀人案、利海房地产(大世界)项目转让案、新世纪洗衣公司与洁诚公司知识产权案、鑫龙公司诉谊德公司项目转让案、北京城建集团诉江田物业开发公司工程款纠纷案、《重庆法制报》与孙敏、《四川蜀报》名誉侵权纠纷案、丰都氰化钠公司、丰都氮肥厂破产清算及行政赔偿非诉讼案、白市驿板鸭商标侵权案、小林被服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西师原财务处集体贪污案、浙江潇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滨江公司项目纠纷案、綦江虹桥案设计者之一赵某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案、华夏银行原行长受贿案,重钢设计院原工作人员龚之军受贿案、招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与中侨公司债务纠纷案、市商业银行与交通银行存款纠纷案、秀山县国土局行政诉讼案等,在全市乃至全国引起极大反响,获得各方一致好评。徐丽霞律师在办案中诚信尽责,敢于仗义执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另外也坚持不懈向社会宣传法制,连续八年在重庆法制报上设立“徐律师咨询台”栏目,为广大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她还先后为一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授课百余场,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被许多群众和新闻媒体誉为正直、正义的好律师。
在办案的同时,热心公益事业,她积极参加市政协、市人大、市妇联和市律协的公益活动,写了许多高质量、高水平的提案,如:“关于制定‘重庆市执业律师保障条例’的建议”、“关注农村殡葬改革”、“中小学校外‘黑网吧’亟待清理整顿”的提案以及“加强环保执法,严禁外地企业以投资为名将污染工业向我市转移”、“关于尽快建立绿色GDP考核体系的建议”、“关于保护重庆旧房、严防火灾的建议”、“关于加强重点地区户外广告改善管理的建议”、“关于制止我市车站码头搭售意外伤害保险的建议”、“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保护国家基本农田”、“关于落实我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意见”、“关于搬迁重庆华铁储运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中转库的建议”“关于修建北环至嘉华大桥沿线两座立交桥的建议”“关于完善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建议”“关于切实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建议”“关于设立我市公交免费卡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建议”等提案都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受到一致好评。2004年被市政协社法委评为先进个人,被人民群众誉为“环保卫士”。
徐丽霞律师在多家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试论贷款诈骗罪》、《论情势变更原则》、《西部大开发相关法律问题刍议》、《WTO与律师业务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自然灾害立法之若干问题研究》等20多篇具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参与主持并亲自执笔编写《合同法知识问答》、《综合法律知识100问》、《怎样打官司》等三本法律书籍,已出版发行。2002年受司法部和国家外专局联合指派赴欧盟学习WTO框架下反垄断、反倾销相关法律问题。
徐律师热心公益事业,2007年6月,重庆时报组织开展的图书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六进”活动,我所徐丽霞主任带领所里律师出资5000余元,为云阳县三坝小学捐建爱心书屋,为该校学生带去了宝贵的精神食粮;2008年汶川地震后我所徐丽霞主任带领本所律师与重庆市妇女精英、本市妇联领导和龙湖物业等相关部门一起到地震灾区捐赠5卡车物资,奔赴灾区第一线提供多方援助,主任本人一次性向灾区捐款1万多元,所内捐款捐物5000余元;同年5月21日,我所徐丽霞、李鄂等律师随重庆市妇联、重庆市电视台、重庆新女报、健康人报组织的赈灾车队、奔赴绵阳、江油灾区运送妇女儿童急需品;2009年5月19日,徐主任带领我所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重庆孤残儿童救助基金会“和“重庆市儿童福利院”联合发起的“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为孤残儿童献爱心”活动,为重庆市儿童福利院的儿童送上新衣服、新玩具和零食,并向残疾儿童捐款5000余元;2010年4月,向玉树灾区捐款共捐款3350元;2010年7月,向抚州灾区捐款人民币5000元,2010年9月,我所党支部出资3500余元为泸州市合江县甘雨镇中心小学学生赠送了国内外名著、童话故事、新华字典等书籍和香甜可口的月饼;2011年1月18日,两会期间市妇联启动“送给留守儿童一个温暖冬季——为留守儿童送字典工程”,帮助山区的留守儿童用知识改变命运,用希望创造未来,我所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捐赠《新华字典》200本;2011年2月17日,为涪陵区白涛街道水源村的留守儿童捐赠了200余册爱心字典,我所徐丽霞主任还受邀请参加了此次发送仪式并作了讲话,鼓励这些困难留守儿童牢记梦想、努力学习,将来做对社会、对家庭有贡献的人,2011年3月,徐主任带领我所来到垫江县新民镇双河口村留守儿童之家看望留守儿童,为孩子们送去了关爱和快乐,为垫江留守儿童捐赠了各类书籍200册,2011年11月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区鱼池镇清水村为庆恩希望小学学生捐赠近100本新华字典,在冬季到来之际为小朋友心里带来了融融暖意,徐主任相信捐出一本书,传递一份爱,成就一个梦想,虽然自己手中的图书有限,但她深信集腋成裘的力量;2012年她又积极响应重庆市妇联儿工部、重庆市妇女儿童基金会举办的女企业家冬季送温暖活动,为重庆市特殊教育中心的学生购买羽绒服,捐赠资助金14800元。
徐丽霞律师带领全所律师近年来已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了上千次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帮助退休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工伤劳动者、特殊工种人员、遭受家暴妇女等各类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该所于2004年成立了法律援助部以来,长期坚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1年4月丽达所与重庆市总工会法律部签署《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市总工会的所有法律援助案件由丽达所律师全程办理,并由丽达所律师每天到市总工会下面的“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值班,自合作以来,今年我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百余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另根据市总工会的要求为广大职工提供免费电话法律咨询、现场法律咨询、代书等义务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免费为其代理仲裁、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我所长期担任重庆市妇联和妇联主办杂志社的法律顾问,并与市妇联维权部长期合作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今年又与市妇联一起参与全国为妇联的维权项目,承诺对市妇联和全国妇联所推举的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2011年9月,根据全国妇联“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的精神,我所与重庆市妇联对如何开展妇女法律援助共同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妇女法律援助合作方案,通过该方案的实施,我所将进一步与重庆市妇联共同致力于妇女法律援助,使更多的妇女、儿童、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特别是2011年2月,帮助19名农民工讨工资,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天,19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工资拖欠问题得到圆满解决。2011年5月为47名退休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医保赔偿56万余元,退休职工代表为重庆市总工会与丽达律师事务所送来感谢信,并向我所及援助律师赠送了锦旗,以表诚挚的谢意。
在徐丽霞律师的带领下律所与重庆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市涉法信访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热线、重庆市妇联、重庆市未教所重庆晚报新闻法律援助部、重庆法制报、渝中区两路口街道办事处、渝中区上清寺街道办事处、重庆电台“有理走天下”、“身边说法”、“在线说法”“新闻热线”栏目等部门展开了广泛的合作,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涉法信访,义务法制宣传等方式,努力扩大受惠面,为各类社会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并通过与众多部门签约的方式,表明徐丽霞律师及丽达所坚持长期从事社会公益的决心。
20多年来,徐丽霞代理了上千件民刑及非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十几亿元,先后担任70余家党政机关、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避免和挽回大量经济损失,为重庆招商引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在担任两届市政协委员期间,写了大量关于民生、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相关的提案,十几年来带领全所律师办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为重庆的法制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了大量的积极工作。
徐丽霞在律师道路上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的官司,她一直谨记着老师的一句话“我希望支配你行为的,将是心灵的启示,而不是利益的驱使,记住,无私才能无畏。”徐丽霞这位无畏的女律师,将在她热爱的律师生涯中书写更加灿烂的篇章!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是一所立足重庆、服务全国,为中外各界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全国知名律师服务机构。本所始终注重长远发展,坚持高起点、高层次和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丽达所实力雄厚。全所现有专职律师近40人,其中法学博士3人,法学研究生10多名,100%的执业律师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事务所执业律师的法律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深厚,办案技巧娴熟。事务所聘请全国著名法学家、知名教授以及人民法院退休的高级法官等一大批优秀及资深专家为办案律师和高级顾问,已形成了律师事务所的整体竞争优势。
丽达所主任、高级律师徐丽霞,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十多年,办理刑事、民事、经济案件2000多件,连续8年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律师,2001年获“重庆市十佳律师“称号、2003年获“十佳仲裁员”称号、2005年获“重庆市精彩十佳女性”称号、2008年获“2005-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抗震救灾优秀妇联干部”、“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员”等称号、2009年获“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称号、多次被重庆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授予政协工作表现突出奖、2010年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0年度品牌中国(律师行业)年度人物”称号、2011年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2007-2009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重庆市第二届十佳专业英才”、 2012年获“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优秀政协委员”、 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等称号。同时兼任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复议咨询)专委会会员、重庆市江西商会副会长、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重庆市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会长、重庆市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稳定法律援助顾问、重庆市律师职称高评委委员、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语学院、重庆邮电学院客座教授等职务,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庆市女律师协会会长等职务。
丽达所专业分工全面而完备,设立有刑事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部、非诉讼部、金融证券部、投融资部、知识产权部、民事部、法律援助部、劳动争议部、业务拓展部、公司业务部、理论研究部、案件质量评查部等部门。尤其擅长办理金融、证券、房地产、公司企业改制、破产兼并,涉外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及其它事务。丽达所执业律师精诚合作,以事务所的发展为己任,形成了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协同配合的整体优势。丽达所全体律师注重办案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结合,从2003年开始被重庆邮电大学确立为该校实习教学基地。我所律师办案经验丰富,高校理论研究深入,通过双方的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
丽达所具有十分良好的办公条件。事务所位于重庆市五星级写字楼“希尔顿商务大厦”,多达600多平方米的写字楼办公区,配置有现代化办公、交通和通讯设施,具有完备的法律检索系统和电子通讯设备。丽达所以忠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最终目标,同时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利用律师的专业技能、丰富阅历和社会网络,为大中小企业的贸易洽谈、转制、改组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帮助,为重庆经济发展引进资金几十亿元。同时该所还担任了全国8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成功地为许多大、中型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本所在2003年被重庆市渝中区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优势中介服务机构”;2004年初被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协评为“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渝中区“重点中介服务机构”;2006年被重庆市渝中区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优势中介服务机构”;2009年3月年被重庆市妇女联合会评为“重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2010年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0、2011年被重庆市律协青年工作委员会评为“重庆新闻广播《身边说法》栏目优秀嘉宾律师事务所”; 2011年3月被重庆市总工会评为“重庆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2011年12月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评为“2001-2010年重庆市渝中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先进社会单位”等称号,2012年被评为渝中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
2003年被聘为重庆市国资委法律顾问;2007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聘为重庆市首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2011年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重庆市未成年劳教所法律服务进场所共建单位。在依法治国的大时代,丽达所全体律师同仁将向着更高、更新的目标迈进。
 

 

所址:重庆市两路口希尔顿商务大厦21楼     邮编:4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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