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问题和思考

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   葛志坚


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要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写入律协章程,从行业规范和制度层面上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为党员律师,我举双手赞成。

时代赋予我们重任,职责赋予我们使命,我们要坚持律所发展党建先行理念,把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听党话、跟党走,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奋发有为,勇于担当。

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我经常思考,如何进行党的政治建设,如何提高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如何吸收更多优秀律师入党,如何壮大律师的党员队伍。律师行业党的政治建设,既有现实问题,也有未来发展的思考。

下面从律师党建存在问题及解决途径,浅谈一点本人的思考。

一、当前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律师队伍发展迅猛,业务遍及社会各方面,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由于律师工作的独立性、开放性、分散性、且律师从业人员大都是一些高智商人士,客观上也造成对律师的管理难度大。个别律师受社会一些不良思想影响,也存在理想信念缺失,对党的认识出现偏差,对律师党建不重视不参与情形,影响了律师队伍的建设。主要体现有:

(一)部分党员律师党员意识淡薄,责任心使命感不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揭阳现有社会律师204人,其中党员律师93名,占比45.59%,单从比例而言,不可谓不高。但党员律师能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就未必!律师重业务轻政治是普遍现象,业务精收入高就是成功律师,这是社会对律师认识的误区。外部评价及客观现实的误导,使一些律所抓党建力度不够,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没能有效发挥。而一些党员律师整天忙于办案,东奔西跑,时间永远不够用,参加党建活动马虎应付,对党的认识没有发自内心,对政治理论学习热情不高,客观上也影响到律所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党员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的决策和管理没有比例要求,律师党组织和党员在律所建设中作用不明显。

现行体制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层的要求,党员所占比例没有明确规定,律所的主任及合伙人有的不是党员,无法保证党的核心地位及发展方向的话语权。

党员律师身份意识不强,平时不主动亮身份,戴党徽,不主动担当作为,律所对党员律师的核心地位没有积极推介,使党员在律所建设的作用不显著,领导作用不大,削弱了党组织和党员在当事人,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影响律所的建设。

(三)党建活动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开展活动次数不多。

经费保障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有钱好办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没有专门的党建经费,就难以开展较大型活动或只能开展一些不需要经费的活动。扶贫助弱、公益活动、外出培训、参观学习等都受影响,目前,除一些较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能自筹经费自主开展活动外,相当一部分的中小型律师所和个人所党支部的活动经费都处于“无米下锅”的无保障状态,影响活动的开展。

(四)新党员发展工作机制不健全,发展新党员困难。

近年来,随着司法考试的改革,每年有大量的新律师加入律师队伍,但党员律师的发展却严重滞后,除准入考核体制限制原因外,还同新律师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改变有观,很多新律师对党的认识存在偏差,入党积极性不高。有的直接参加民主党派或其他社会组织,对此,我们不能简单以好与不好下结论,但至少对我们的党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律师行业作为社会行业组织、吸纳了大量高素质人才,但党组织在这个充满生机活力的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明显不够,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的考察工作不到位,缺乏鼓励与引导,影响了年轻律师的政治渴望,使律师行业党的新鲜血液难以及时补充,党员老龄化,青黄不接问题突出。

(五)、律所党建理论研究不足,缺乏有效指引。

近年来,除律师行业党委的要求组织外,律所党支部很少主动开展党建理论研究,没有理论研究就没有主观认识,也容易使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无法吸引优秀律师向党组织靠拢。此次,律师事务所党建人员不足、普遍没有设置专职党务人员,对党建学习教育及资料积累不及时全面,律师内部无开展理论研究,对如何做好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论知识,没有理论支持,无法总结经验。

二、加强律师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措施思考

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存在的这些问题,既有党组织的定位问题,党组织作用没有充分重视因素,也有律师队伍流动性大,党员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因素。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措施之思考:

(一)创新观念,树立符合时代特点和律师队伍发展的新观念,实现工作思路新突破。

要让党员律师从思想上认识到党建的重要性,在法律服务中做到法律、政治、社会效果和谐统一,就必须依赖党组织的有效领导。要摒弃不是党员一样干好律师工作的模糊认识。树立党员律师应当是先锋模范的观念。让党员律师在思想、工作及生活上起表率作用,持之以恒地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将党的先进思想与律师实践工作相结合,提高律师为社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每个律师都明确自己既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又是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二)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正确领导,确保律师工作方向正确,政治不走偏。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离不开律师,尤其离不开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践表明,律师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律师事业成功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在律师行业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既能确保律师行业科学发展, 又能激发律师的政治归属感、社会认同感、集体荣誉感, 达到政治上有主张、有灵魂;社会上有认可、被尊重;行动上有方向、有目标。这就需要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政治领导,无论律师行业是什么性质,坚持党组织政治核心的性质不能变;无论律师是哪个单位的人,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不能变;无论党员律师在哪里执业,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永远不能变。律师党建抓好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就会相得益彰。

(三)要强化律师所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用严格的制度、严格的纪律和符合律师工作特点的方法保证律所党支部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和工作制度得到落实,形成律所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党支部工作走上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管理体制上,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和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工作机制上, 要从律师的职业特点和内在需求出发,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建工作经验,逐步形成配套、有序、有力、有效的工作制度,使律师所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固本强基,不断提高律所党支部的战斗力。

律所党支部是党员律师政治生活最基本的组织,是组织、带领党员律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式多样的党内生活的基地。律所党支部应定期组织党员律师进行政治学习,全面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使之更好地转化为党员律师的自觉行动。有针对性开展理想、操守教育, 使党员律师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敬业为民、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五)补充新鲜血液,积极发展党员,壮大律师队伍。

目前,入党难已成为发展律师党员的突出问题。由于历史原因,近几年我市的律师队伍没有新党员,仅于今年通过努力获取6个指标,对此,律师行业应按照十八大提出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有计划地制定党员发展目标,让广大律师有目标有追求,要注重对青年律师的教育培养,注重老、中、青相结合,既要注入青年律师的活力,又要发挥中老年律师“传帮带”的作用,增强党支部的整体生机与活力。要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和管理办法,严格灵活地把好教育、考察、培训、程序等关口,使党员发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使党的新鲜血液能及时地高质量地补充进来。

(六)、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做得好的律所党支部和党员律师要给予表彰, 弘扬正能量,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党员律师的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和仪式感。

新形势下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能增强广大律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是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现实要求。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律师党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是党员,我光荣!

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   葛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