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学子到成功律师  
——韩冰律师北大演讲纲要  

 

 

 

今天是“从法律学子到成功律师”系列讲座的第一讲,学校安排由我来讲。我做律师今年是第22年了,从1987年开始。对中国律师走过的将近30年的路我自己有一些体会,也有一些经验可以和大家分享。 德国的一位法学家说过:“只有那些具有内疚之心的法律职业人,才能够从事法律职业。”这是很有分量的一句话。作为法律学子,在课堂上学的是法学理论、案例,还没有真正从事法律工作。内疚之心在法律职业里、在律师职业里为什么如此重要?今天我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从目前来看,整个社会对律师的评价并不高,甚至呈下降的趋势。每年都有一些人通过考试,并加入到律师行业中来。1987年北京不足200个律师,现在将近2万人。我认为律师行业整体评价不高的原因有二:第一,法律服务的市场并不是非常的发达和规范,绝大部分律师从事的是中低端的业务,以一般的民事诉讼为主,技术含量不高,于是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从当初的咨询收费,到后来的咨询免费,甚至出现了风险代理;第二,我们现在的门槛比以前低了,通过了司法考试,实习一年就可以做律师。而我们原来的律师队伍大部分都是从法院或检察院出来的,一定是经过短则3-5年,长则8-10年的书记员的工作。 今天我想把自己从最初做律师到走向成功总结如下五点: 一、一支笔 自己会见当事人时,自己做好记录。 目的有三: 一是尊重当事人; 二是可以迅速记录主要的内容; 三是有助于回忆,每一次见面,当事人所述的情况是否一致,自己要有个比较。 这一只笔,也是韩冰律师所律师所体会到的,很重要的一个。曾经拯救过他,FROM JAIL. 不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律师,都一定要做到手勤快。 二、两本书:实体法和程序法 现实中,明显的重实体,轻程序。而程序法从理论上讲又称为权利保障的法律,是刑事诉讼中的宪法。 在大量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证人有很多是行贿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这种证人证言采取刑讯逼供、引诱等方式取得的非常多,但在程序法里却得不到保障。直接侵害的一方面是证人自身的权利,另一方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很多律师非常重视程序法,从程序方面进行辩护虽然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很少起到直接作用,但是律师应该去争取,就是因为程序法是一个保障权利的法律。否则辩护也是流于形式的。 辩护的发展阶段: 

 


 
 1.从减轻刑事责任方面进行辩护; 2.从程序方面进行辩护; 3.从宪法层面进行辩护。 我认为无论是做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非常重要的。 三、三个步骤 
 1.要做什么 2.要如何做 3.什么结果 详细说来: 1.做工作计划。一个律师一般都是几个案子同时做,所以要有好的时间规划。 2.有好的发散性思维,对做好律师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发散性思维,就是对一个问题提出更多的疑问。 3.预见性。这个问题,对于律师要求比较高,有时候甚至不太切合实际。一个案件,有合议制、法庭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庭长签署负责制,还有重大疑难案件的合议庭评议。所以一个律师不能完全预见到案件的结果,但也要至少能够有这种能够预见的能力。 四、四种方法—干货! (一)精细阅读 a) 要和当事人谈话 b) 看当事人提供的材料 c) 接受对方的证据 d) 自己去采集证据 所以,阅卷的本领,是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 阅卷方式,归类有三: 1.传统法 如同看书,做笔记。常见律师在庭上翻卷宗,找自己记的笔记。这种传统方法对于复杂案件是不适用的。 2.列表法 不论是多么复杂的案件,都可以整理出一个表格,这个整理的过程,既是了解案件的过程,也是一个整理思路的过程。我认为律师打官司打的就是一个思路。 3.图示法 如果适用图示的方法能够更有助于案件的梳理,那么用之。例如“行政许可法第一案”,三个出租车司机,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第一天,申请办理许可,未被通过,申请听证。此案中涉及了多方面的政府规章、文件,我在这个问题上做了图示,让法官清晰的看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得7个法规得到了清晰显现,最应当适用哪个,一目了然。法官也从而就顺着你律师的思路,往下走。不是诱导法庭,而是摆明思路。 (二)周密准备——寻找任何有用的东西 在某一类业务或者某一个具体案件中可用。 穷尽所有问题,这个和上面的精细阅读紧密联系,因为只有建立在精细阅读上,才能够做到穷尽所有问题。 周密准备,考虑得更多,例如,涉及到了医院的病例、抢救记录。不放过任何一个对案件有利的问题。 (三)当仁不让 抓住最好的时机,做最好的表达。 
 


 法庭审理的工作,不像台湾地区、日本等做现场录音然后笔录,我国现在的法庭只是在做一般笔录,不能够记录原话。所以,一个案件,其中一定有一个最关键的点,它不一定是对方、法官所关注的,而必须是你所关注的,在这一点上,一定要当仁不让。 (四)适可而止 
 我们确实见识过很多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而孜孜不倦地争取,但是,律师毕竟仅仅是提供帮助的,所以,并不是说为了当事人去争就是尽职,不争就不尽职。很多情况下,没有那么简单。 五、五项技能——听说读写思 ? 听,非常重要。尤其是第一次和当事人接触的时候,绝不能放掉任何一个细节。在 听的过程中,去辨别真伪。 ? 说,很重要。有一种方法律师是不能用的——审讯的口气。 ? 读,精泛结合。 ? 写,条理清晰、思路精准。 ? 思,集思广益。在不违反职业禁忌情况下,进行业务探讨,对业务水平提高非常有 帮助 【交流互动】 问题1: Q:作为一名刚刚执业的律师,怎样才可以顺利的接到第一个案子?以及在接手第一个案子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A: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是困惑参加司法考试的人以及考取了律师资格进入律所实习的律师的一个重要问题。从目前的律师行业现状看,百分之八十的律师在做百分之二十的业务。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有二个方面的问题要注意: 第一个问题,你要对律师行业有全面感性的认识。 第二个问题,律所是用人的地方,不是培养人的地方。如果你没有某方面的技能,就很难适应律所的工作。 针对此问题的最后一点,我们现在励志构建“汉卓百城律师服务”系统。希望通过“汉卓百城律师服务”系统,可以给更多的律师提供锻炼和就业的机会。 问题2: Q: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律师对社会以及经济的发展,究竟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A: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关系,对于此问题应把握二个方面:第一,认真;第二,真实。 律师和律师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各为其主。律师之间没有敌对关系,只是为各自的当事人维护利益。 律师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律师是为私权利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昌盛,律师推动法治进步表现为,私权利可以让公权利作出让步,有利于社会和谐。 问题3: Q:在法院或者律所实习,应当注意的问题? A:韩冰律师解答:此问题分为二个方面: 第一, 实习目的。 第二, 在律所实习与法院实习学到的知识是不一样的,要区分它们之间的区别,应清楚自己要学的东西。 问题4: Q:如果您选择北大的学生,您最看重的是哪些? 
 


A: 第一,从教学体制来讲,我们的理论教学重于案例教学,有利有弊。 第二,定位与目标要准确。 综述:我认为大家应当更多的接触司法实务,这样,才可以给自己准确的定位。 问题5: Q:当我的当事人说他遭遇到刑讯逼供时,我应当从哪个角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律师有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排除刑讯逼供”的权利吗?这种诉求被支持的概率有多大? A: 刑讯逼供涵盖了刑事诉讼体制中很多问题。“刘涌案”是最好的案例。 另外,要注意不同的法律体制对此问题的解决方式也是不同的。当然,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排除刑讯逼供”是你的权利,但是要注意,这是一个新的诉,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 问题6: Q:女性律师在律师行业中的优势?韩律师对女性律师有何建议? A:律师行业不应该有男女之分。问题的关键在于定位,综合来说,要对自己有严格的判断。 问题7: Q:涉外案件的前景怎么样? A:在我国,对于涉外案件,法律援助的比较多。对于此问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考虑涉外案件的特点。 第二,我国和国家公约没有接轨。 第三,国内立法的推进。 问题8: Q:在代理案件时,怎么处理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关系? A:把握好尺度,明白自己的目的。 问题9: Q:如何看待在处理刑事案件中律师所做的录音? A:做录音的目的是“保护自己”,这就是我说的“一支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