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法律领军人——访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顾东林律师

律师介绍:

顾东林 律师 祖籍湖南永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先后在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法律顾问处、深圳市建设局法规处和律师事务所从事了20年的建设法务工作,参与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等12部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参与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示范合同文本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作为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指定的研究人员,具体负责国家在深圳市试点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课题调研工作,参与起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担任深圳市建协、装协和监理协会兼职教师,长期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讲授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顾东林律师还兼任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第二、三届),深圳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仲裁员、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专业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建筑业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主任等社会职务。

华南“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法律领军人——访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顾东林律师

业务领域:建筑工程与房地产

所在地区: 广东省 广州市

所在机构: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华南“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法律领军人

——访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顾东林律师 

 

 

 

编者:作为深圳首家以“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律所的负责人,他的案头总是放着各建设企业,房地产企业的各种法律需求,作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工程建设与房地产专业”仲裁员,他总是为各种工程建设纠纷调解、仲裁,发挥专业优势,获得仲裁双方认可和好评……20年如一日,他做到了勤勉尽责,做到了专业至上……他就是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顾东林律师

 

顾东林 律师
祖籍湖南永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先后在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法律顾问处、深圳市建设局法规处和律师事务所从事了20年的建设法务工作,参与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等12部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参与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示范合同文本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作为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指定的研究人员,具体负责国家在深圳市试点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课题调研工作,参与起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担任深圳市建协、装协和监理协会兼职教师,长期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讲授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顾东林律师还兼任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第二、三届),深圳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仲裁员、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专业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建筑业协会法律专家委员会主任等社会职务。

 

 


顾东林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青春的印记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1967年12月,顾东林出生于湖南永州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兄弟姐妹五个,是个大家庭。农村出身的顾东林和很多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人一样,是有着远大具有理想的一批人,等到他们开始求学的时候,中国大地还是一片贫瘠,顾东林很小就开始帮助家里干农活、挣工分,背着书包下地干活、放牛是当时好学的孩子普遍的生活方式,还好,生活总会眷顾勤奋的人,他们也因着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1982年,刚满14岁的顾东林就被当地区属中学录取,学校进行重点培养进入唯一的区中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1988年夏,顾东林顺利考取“历史底蕴深厚的中国五星级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启了法律的研学之路,也开启了他的“法律人生之路”。据顾东林律师回忆,当时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选择法律专业,想法很单纯,只想是以后可以离开农村到法院工作了,人生不经意的一个选择,开始了改变和提升自己的命运和轨迹的旅程。到了大学,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知识顾东林更加如饥似渴地伏案研读和学习。1992年本科毕业,顾东林决定考研。当时民商法专业属于热门专业,200余人报名考试但只招收3名研究生,顾东林有幸作为唯一的应届毕业生被录取深造,这让他对自己的选择更有信心了。1992年1月19日,邓小平第二次踏上深圳经济特区,发表重要讲话,从而开启了深圳二次创业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战略部署。当然,国家的经济动向,一直在顾东林的关注中,在两年半的研究生的学习生涯里,顾东林一边学习,一边用心关注着改革的动向和经济的发展。上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的深圳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快速进行中,深圳国贸大厦的落成和三天盖一层楼的速度成为深圳城市建设的一个传奇。因此“深圳速度”也成为当时媒体提到深圳时常用的一个词汇,内地许多热血青年在改革大潮的裹挟下,不远千里到深圳求职,形成了特殊的移民潮,到1989年末竟然达到百万人之巨。顾东林的一些本科同学有的在大潮中去了深圳,但面对激情澎湃、热情如潮的人流,顾东林有自己的规划和安排,读研究生,进一步深造,羽翼丰满后再南下也不迟,他这样告诉自己。

 


顾东林当选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南下深圳
“深圳,我来了!”顾东林在内心发出了雄厚的有力的呼唤。1994年年底研究生毕业伊始,顾东林即坐上了南下的列车……。青春就是一种力量;青春就是要敢于闯荡;青春就是要敢于尝试不同的新鲜事物,这种激情在顾东林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1995年地王大厦建成,深圳的二次创业也在大规模、高强度、快速度的开发建设中,在顾东林眼里,深圳是温暖的、亲切的,这个城市孕育着生机,充满了活力,所有的风景中都带给他激情,顾东林也与鹏城一起,经历着新生般的惊喜。拥有着法学学士及硕士学位的顾东林顺利进入深圳当时最大国企——深圳建设集团,在法律顾问处做起了法务工作,不管是公司本部法律诉讼还是经济合同审查等等他都把工作安排的井井有条,由于有着出色的文笔,领导总是安排顾东林写工作总结和公司规章制度。1996年,公司安排顾东林起草“三五”普法工作总结,并参加由建设部在青岛组织召开的建设系统法律顾问工作会议。顾东林将报告题目确定为“依法管理出效益——深圳建设集团‘三五’普法纪实”,反映我国两万基建工程兵脱下军装集体转业到深圳从事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后如何转变观念依法管理企业的事实。当时建设部法规司司长朱中一看了顾东林撰写的总结报告后指定顾东林第一个在大会上发言,会后将该报告印发全国建设系统学习。本次参加会议的深圳建设局领导听了顾东林的发言,看到了他的专业才能,于是会下与顾东林沟通是否可到建设局工作,顾东林知道,建设局肯定没有集团待遇好,但这个平台能让他的研究有一个更好的提升,于是就这样顺利调任到了深圳市建设局工作,开始了建设法规研究、起草和修订工作。在建设局工作的7年间,顾东林先后参与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等12部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工作。如今的深圳从一个小鱼村变成国际化大城市,成为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农村的城市,顾东林的20年青春献给了深圳,他也成为了深圳建设、发展当之无愧的见证者。

 


赴新疆讲座

 

激流勇退,下海做一名专业房产律师
蔡元培先生说:“湖南人性质沉毅,守旧固然守得很凶,趋新也趋得很急”。这种“独立”、“坚忍”、“勇于行事”、“敢为人先”精神在顾东林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呈现。在深圳建设局的7年的工作中,顾东林的生活安逸、稳定、波澜不惊,但他的内心却一直并不平静,一直想要开创一番事业的雄心一直激荡着他,当然他也一直准备着。2003年初,正值机关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分流,每个单位都有分流指标。本来局领导是要安排顾东林升任建设局法规处副处长的,因无人主动报名下放分流,领导也在犯愁。这时,顾东林觉得机会来了,主动请缨辞职,既解了领导之愁,又可实现自己的人生规划。就这样,顾东林带着满腔的热忱和激情又开始了新的征程——做一名专业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律师,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当然,对于刚下海的顾东林律师来说,下海也是要扑腾几下的,不过对于现在的他很快就适应了在大海里遨游。

 


2008年10月28日最高院开庭后与委托人合影

 

华南地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的领军人
顾东林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后一直将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律事务作为自己的专业方向,其服务过和正在服务的客户涵盖了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中建三局一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建五局广东公司、中铁隧道三处有限公司、湖南建总深圳分公司、深圳市路桥集团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公司、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施工与房地产开发单位。
在中建二局深圳公司诉深圳市集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中,顾东林律师代理被诉方集建公司,最终案件和解结案,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顾东林律师熟悉工程建设和房地产法律事务,了解建筑、房地产企业以及政府运作程序,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与非诉讼实践经验。作为几家仲裁委员会的专业仲裁员,参与了100多宗房地产与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仲裁工作,获得争议双方好评。其中包括深圳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受理的单宗争议金额最大的深圳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争议标的4.45亿元人民币)。
2007年元月,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这家深圳市首家以“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为核心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的成立,预示着顾东林律师又一个里程碑的开启,不惑之年的顾东林带领着“联建律师”团队前赴后继,继往开来。 现在的联建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合伙人、资深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在团队建设上,联建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始终坚持“专业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所有加盟或合作律师都进行严格遴选,确保每一位联建律师都足以担当重任。建所7年多来,联建律师凭借精湛的建设工程专业法律功底,为建设行业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建筑业客户提供了广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评价。诸多重大项目和案例颇具代表性:1.地铁横岗车辆段上盖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配套项目;2.地铁蛇口西车辆段上盖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配套项目;3.地铁塘朗车辆段上盖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配套项目;4.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法律服务;5.广四线改建工程BT项目;6.观涌街道建设安居商品房;7.南山建工村改造项目;8.深圳市地铁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修编;9.2011年7月中标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类项目预选承包商”;10.2011年7月中标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法律诉讼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11.2011年8月中标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法律服务项目”;12.参与南方科技大学和深圳大学新校区拆迁补偿安置区(项目)建设模式的研究及调研报告的撰写;13.特发信息大厦项目;14.园岭新村城市更新项目;15.福田燃机电厂1日址升级改造项目;16.起草《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深圳市建设工程代建合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总价)合同》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17.接受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横岗车辆段“高大支模支撑系统施工增加费”仲裁案件(争议金额1.14亿元);18.代理“和记黄埔四期”拖欠工程款仲裁案件;19.接受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委托,起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并提交市法制办公室审议,为深圳仲裁委员会起草《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初稿),规范行业管理和审案尺度,获业内好评;20.成功代理湖南建总深圳公司和江苏建兴深圳公司诉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福田保税区“万利工业厂房”和“生物工程大厦”巨额工程款(涉及金额1个亿)纠纷案件的仲裁、撤裁、执行、不予执行和再审以及检察院抗诉工作。21.代理深圳市建设局出庭应对了100多宗关于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招标投标、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行政诉讼,也全部胜诉。22。此外,联建所提供过法律服务的项目还包括:“深圳市留学生创业大厦”、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侨香村”、“阳光棕榈园”、 “越海家园”、 “大铲湾港口”、“南山商业文化中心核心区中水管道供水项目”、“天利大厦”、“国际名园”、“深圳机场”、“COCOPARK购物公园”、“深圳卓越皇岗世纪中心”、“百仕达8号”、“君逸华府”、“福田中港城”、“深业物流大厦”、“宝钜商业大厦”、“太古城花园”、“熙园”、“公园大地”、“熙龙湾花园”、“尚都花园”、“鸿景园”、“深圳市某上筑花园”、“丽景城”、“东莞第一国际”、“东莞玉兰大剧院”等。其中顾东林律师成功代理的湖南建总深圳公司和江苏建兴深圳公司诉深圳市利保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福田保税区“万利工业厂房”和“生物工程大厦”巨额工程款纠纷案件经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胜诉之后,又历经汕尾市城区法院、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深圳市中级法院(汕尾市中级法院)、广东省高级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检察院和广东省检察院九次监督审理(前后10审),走完了我国所有级别的法院审理程序,历时10年,最终全部胜诉,有效维护了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引起了《人民法院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晶报》、《中国商报》、《中国企业报》等众多报刊、网络媒体和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也成为建设工程领域一起经典教科书式的大案!

 


顾东林参加仲裁委培训

 

载誉不断
2011年7月,顾东林律师因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被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评为“2006-2010年深圳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2011年9月,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协开展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比活动。经各地律师协会推荐、网上公示投票,全省共有30家律师事务所、31名律师个人获表彰,顾东林律师荣获“广东省优秀律师“称号。
2012年12月9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启用新名称、新规则和新名册通报会及2012年仲裁员培训会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召开。顾东林作为业内专家被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
2013年1月20日深圳建筑业协会在鲁班大厦3楼召开表彰会,分别授予21家企业、40名个人为“媒体宣传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顾东林因长期为该杂志有关栏目撰写案例文章,进行普法宣传而被授予“深圳建筑业协会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深圳建筑业》杂志由深圳建筑业协会创办,系全国建筑传媒优秀期刊,在建筑业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2013年11月22日,2013ENR/《建筑时报》“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10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中国工程法律60位专业律师”颁奖盛典在广西南宁举行。顾东林律师被《建筑时报》和美国ENR杂志评选为“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60位专业律师”。该评选活动是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及多家地方建筑业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地方法院、美国《工程新闻记录》  (Engineering News-Record,简称ENR)、《建筑时报》及大型施工企业等方面的工程法律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经过历时半年多的调查、预选。最终顾东林律师以“工程法律专业贡献突出、服务质量高、热心中国建筑房地产行业法制进步”被推选为“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60位专业律师”。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2011年获得第一届“最值得推荐的30家中国工程法律律师事务所(团队)”(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后,顾东林律师再次以其精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获得此项殊荣。
现在的联建律师事务所已发展成为深圳乃至华南地区知名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品牌。顾东林律师也成为华南地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军人,此乃实至名归也。

 


荣获“最值得推荐的30家中国工程法律律师事务所(团队)”

 

笔耕不辍
20年来,顾东林在建设局工作参与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转做执业律师后又发表论文30多篇,其中《论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作出重大调整》、《商品房交付到底以什么为依据》、《被挂靠建筑企业对挂靠者的对外债务负补充清偿责任》和《运用情势变更原则解决建材价格异常波动争议》发表于《建筑经济》(建设部主办)、《施工企业管理》(国家发改委主办)等国家核心期刊。《论经纪人》发表于《江淮论坛》杂志并被中国人民大学期刊资料中心选中复印。2000年、2001年曾在《南方都市报》&ldquo黄金楼市&rdquo版开辟&ldquo顾律师面对面&rdquo专栏,回答有关房地产法律咨询。现在《深圳建筑业》、《施工企业管理》上开辟律师专栏,回答有关建设工程法律咨询,受到广泛好评。还为深圳仲裁委员会主笔起草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初稿)。     

 


荣获“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60位专业律师”

 

箴戒青年律师
作为在法律界尤其是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领域执业20年的老律师,顾东林给青年律师提出了一些忠告:“青年律师,执业心态切忌浮躁,切忌着急挣钱、急于求成。律师行业的事情是欲速则不达,尤其在律师执业的前5年,要把心静下来,仔细的研究和给自己做好行业定位。把心沉淀下来后,多学习前辈的成功经验,努力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做到厚积薄发。机会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

 


受聘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