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杰:控辩审“三栖法律人””“德法双馨大律师”

作者:王丽  日期:2014-02-26 15:12:00  来源:方圆律政


  采访金杰律师是件既轻松又紧张的事。这是一位既对法律运作各环节廖若指掌,又深谙新闻工作之切要的采访对象。笔者甚至根本不需费心,就能在金律师亲切随意、简洁明了却又不乏一针见血的聊天中获得所有重点,没有赘语又不失趣味;可是跟“高手”合作又很有压力,眼前这位随和可亲的东北大哥无论对法律还是对新闻都太“内行”了,把他的专稿做好恐怕不那么容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彩,金杰的精彩在于他“不可复制”的传奇经历。很难想像,这位做刑事辩护很专业的京都大律师,竟是学音乐出身的,做过车工、下过乡,当过兵、做了8年新闻工作又当了13年检察官和5年的法官,而且每种行当都做得非常“专业”。


  乡村爱情小河边的琴声

  1976年9月,中学毕业的金杰从沈阳背着他的琴跟随知青潮来到了辽宁省开源县松山公社青年林场下乡务农,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你没去过那个地方吗?”金杰律师的反问让笔者颇有点意外,“那地方当时名不见经传,现在可出名了,成了旅游景点,《乡村爱情》就在那儿拍的。剧里的那一条小河,河水中有个小桥,我以前经常坐着拖拉机打那桥上过,当牛倌的时候总在河边放牛,我们都管它叫沙河。”

  “当时的我是一名纯而又纯的知青,”金杰不无自豪地列举自己当时的“业务”,“种水稻、种大田、当牛倌、看院场、挖牛粪都干过。下乡第一天就割水稻!结果第一刀下去就把自己的手给割了,到现在还留着个纪念章呢!”,金杰笑呵呵地给笔者展示左手中指的月牙痕。“割水稻是有窍门的,刚开始不会干,将水稻连根带出,右手镰刀砍下去,结果光荣负伤了。”金杰热情地给笔者比划着,“不过当时革命热情高呀,用条手绢勒着伤口,继续干!后来还得了领导的表扬,说是‘带伤不下火线’,月底还给记了二等工分!”

  忆及那段美好的青春时光,金杰律师的话匣子打开了:“年轻人也常干点‘坏事’,没菜吃了,几个人就跑到人家公社塑料大棚里,两个人打掩护给看大棚的老头递根‘大生产’香烟,缠着他聊天,另外两人绕过去偷黄瓜;偷回来全队打牙祭------吃顿凉拌黄瓜。第二天人家告到知青办,知情办主任找上门来,四个‘愣小子’再老老实实写份检查拉倒”。

  金杰律师说,两年的下乡生活给他上了人生第一课,养成了吃苦耐劳、不怕困难的性格,也极大地锻炼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这对他的一生都很重要。但是,当时的生活确实也非常枯燥乏味,唯一的乐趣就是下工后拉京胡。

  学生时代的金杰,曾拜著名琴师李刚为师学习拉京胡,在学校,她当过最后一任“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队长,因为历史的原因,他没能从事京胡专业。下乡后,拉京胡对年轻的金杰来说不仅仅是消遣,也是在练功,“那时候还指望靠音乐走出自己的道来呢,那毕竟是专业呀。记得那次我在家里楼上刚拉完了一段现代京剧《杜鹃山》中《乱云飞》的段子,楼下就有人喊:‘嘿!怎么不拉了,接着拉呀。’我顺着窗户往下一看,楼下足足有几十号人在听!好多人扶着自行车站在那儿。”那一刻,金杰由衷感受到现代京剧在人们心中的魅力。谈及心爱的音乐,金杰律师柔和的笑意里增加了一份骄傲:“那时候,我一拉琴,只一会功夫,我们青年点演出队的人就都拿着家伙什来到我屋里,大家和着一起演奏。每逢过年,大家自编自演,到各生产队去巡回演出慰问贫下中农。那时的演出队要求多面手,‘连踢带打’”。为了演出需要,金杰除了拉京胡,还兼二胡、扬琴、板胡等,乐队那几件他都能鼓捣的不错。“东北的冬天很冷,天空中飘着雪花,我在两个拖拉机箱板搭起的舞台上演奏二胡独奏曲《赛马》,台下黑压压站满了人,男女老少两手插在袖子里,满脸喜气地看着台上,那种感觉无法用语言描述,另一类‘浪漫’吧!”。“演出有报酬或补助吗?”笔者问。“那时不讲报酬,但我们也有物质回报,人家会管一顿饭,大米饭、猪肉炖粉条子可劲儿造!那个香呀!再没吃过那么香的东西了!”

  “那种情形,那种感觉可能不会再有了,当时的环境造就当时的结果。30多年前,农村的精神文化生活非常贫乏,一场小小的演出就是年节的大事,一段京胡能让所有的人如痴如醉!说到京剧,”金杰律师一下子严肃起来,“当时的样板戏虽然在客观上排斥了其他艺术形式,有它自己的问题,但是它确实是真正的现代京戏,‘文革’结束后,又突然一下子恢复老戏,结果瞬间失去了几乎所有年轻观众,年轻人很少能对那些老剧目有兴趣的。紧接着,改革开放一开始,迪斯科、邓丽君的《美酒加咖啡》马上传入国内,年轻人的精神生活一下子被抓住了,再想把他们吸引回来就难了。”金杰律师脸上瞬间闪过惋惜和无奈,那是内行人才有的痛心。“假如当初现代京剧的改革能够继续的话,也许京剧会吸引更多的年轻观众,京剧的发展会更好些,全部恢复不一定是传承。”


  找到人生方向

  “在那段艰苦的岁月里,自己最大的问题还是迷茫,不知道该干什么,也不知道将来能干什么,找不到方向!”。1978年3月,金杰入伍当兵,实现了他从小的从军梦。入伍不久,他就赶上1979年的紧急战备,挖战壕、修工事,让他着实感受到了战场的味道。金杰说:“挖战壕的经历让我长了不少见识,也渐渐找到方向:入党和提干。1979年紧急战备解除后,被调到团政治处当新闻报道员,文字兼摄影。后来参加了沈阳军区为了保留新闻报道骨干举办的首届新闻报道培训班,赶上最后一拨不入学提干的机会,做了新闻干事,那时想将来一定要当新闻记者或编辑。干了8年的新闻宣传工作,给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前进报等写了百十篇新闻稿,笔下的功夫都是那时候爬格子练出来的,以后写公诉词、判决书、辩护词都受益匪浅!”

  做新闻宣传工作涉及到法制教育,让金杰接触到了法律方面的内容。渐渐地,他体会到法律对一个社会的价值及法律职业的无限前景,尽管那时的法律非常地粗糙和简单,社会对法治的关注还非常有限,但他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别人打扑克的时候,我就抱着一本刑法书啃,战友们都不理解----那有什好看的!可我却找到了感觉!”金杰从此和法律结下不解之缘,后来到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学习的时候,他选择了法律系。他调到沈阳军区军事检察院工作后,担任过副检察长、经济检察处侦查处长,一干十多年,刑事检察、法纪检察、反贪污贿赂侦查等检察业务他都做过。他是军事检察系统的优秀公诉人和侦查能手。和金杰当年共事的检察同行说,检察业务金杰几乎都干全了。金杰说:“检察工作很适合我,我也非常喜欢检察工作,我的法律基本功就是在那十几年里练出来的。”

  既然喜欢,又为什么选择离开?

  “因为遇到了田文昌老师,他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说起田文昌律师,金杰似乎有许多话要说:“我这个人崇拜的人很少,尤其是律师业内,做得很“行”的不是很多;但我很崇拜田文昌老师,他让我对律师的形象、价值有了重新认识,田老师在法庭上辩护所展现出来的大律师的魅力和风采,令人难以抵抗。田文昌是我一生的老师,认识田文昌是我一生的荣幸。”

  初识田文昌是在1990年,从那以后,金杰律师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跟田律师切磋案件,讨论法律问题。“田老师做了我十几年的义务咨询师,什么时候有问题,拿起电话就跟田老师讨论。”

  做律师的念头是田文昌老师给点燃的,这个念头在金杰的心里徘徊了十年。1999年,金杰终于下定决心,从沈阳军区检察院转业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5年里,为了平衡自己的在检察院主要做刑事业务的特点,金杰选择了做民商案件的审判工作,几年下来,经手承办和主持研究指导的案件足有上千件,打下了牢固的宏观和微观驾驭法律的能力。2004年底,已做到庭长、研究室主任的金杰终于辞去法官职位做了律师。


  控、辩、审集于一身

  律师中做过检察官的不少,做过法官的也不稀奇,但是既做了检察官,并且做到副检察长,又做过法官,并且做到庭长,还能从头开始再做律师的就不多见了。从“诉”到“审”再到“辩”,金杰笑称自己围着法庭转了大半圈儿。

  虽然才刚做了几年的律师,金杰丰富的阅历已明显给了他得天独厚的优势。2009年10月,金杰律师代理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矿难事件中一名被告人被指控滥用职权和受贿的案件开庭。庭审辩护中,金律师充分发挥了他做过公诉人和法官的优势,仅仅围绕事实和证据,发言有理有据,分析入情入理,语言简洁,分寸得当,他的出庭风格和语言气质,得到了法官和检察官认可,也给旁听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审判长休庭的法槌一落,被告人的家属一下子走上来,握着金杰的手留着泪说,“金律师,你辩护的真是太精彩了,谢谢你!”,许多旁听的人也走过来和金律师握手索要名片。那一刻,金杰由衷地体会到了一名律师的魅力,就在于得到社会和大家的认可。

  田文昌律师就曾评价说:“金杰是搞实务出身的,他很注重理论研究,所以他提高很快。他有检察官的经历又有法官的经历,把实务与理论结合得很好,他做律师比一般人更有优势。”

  金杰说自己当初也是从订卷和给老同志做笔录学起的,多年的司法实践,让他了解检察官和法官的思维方式,了解检察官和法官工作的内在规律,彼此也有认同感,沟通起来更容易,知道怎样做才是最有效的。法官的工作都是超负荷的,再大的案件开庭时间也非常有限,在法庭上,律师应当用最简洁的语言讲出最主要的问题,一定不要搞太多铺垫,更不要长篇大论地念文章,要直接说出关键的主题。金杰上庭前一般没有完整的辩护词,只有辩护提纲。庭审中,根据庭审调查和质证情况完善辩护提纲,临场组织发言,事后再根据庭上所说整理出完整的辩护意见提交法院。

  金杰律师也希望能把自己多年积累的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新的感受落实纸上,介绍给同行,做个学者型律师,只是目前太忙了,无暇顾及。金杰除了办案,有时还去讲课。善于钻研和总结的金杰,无论是做检察官、法官,还是做律师,讲课成了他的一个副业。有着如此辉煌和丰富的经历,如今的金杰既给律师讲课也应邀给法官讲课,金杰笑称自己有不少做法官的“朋友兼学生”。

  金杰律师讲课,不是单纯从一个角度讲,而是从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种职业结合的角度讲,在国家法官学院的法官培训班上讲课时,讲的就是“探讨法官裁判思维与律师代理思维的差异”,法官学员反映极好。


  将律师进行到底

  人生也许有很多转身,但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做到“如此华丽”?甚至是否有足够的勇气,放弃既有,开始新的征程?这也正是“金杰传奇”的魅力所在。

  金杰律师却说,自己尚未完全完成从检察官、法官到律师的角色转换,但是誓将律师做到底。“转换和适应需要个过程。开始做律师的时候,心理落差很大,做检察官、法官时有职位的优势,执业也有风险保护。而律师办理案件的风险和难度则比较大,有很多阻力,有时也感到无奈,律师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做律师难,做刑辩律师更难。金杰律师认为,造成这种状况,首先是因为法律对律师执业的保障太少,律师缺少执业风险保护;当律师遇到违法现象执业受阻时,缺少救济渠道,对律师权益的保护缺少监督机制。另外,律师执业风险还来自律师自身的行为,有些律师做事不规范、不谨慎,也是产生风险的内在因素。

  至于如何能够有效地防范律师的执业风险,金杰律师认为,从立法上,应当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的保护规定;从司法上,司法机关也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在对待律师执业上依法办事,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在律师执业自律上,应当增强律师执业的规范性、严谨性;许多问题,短期内还不能得到明显改变。2009年12月,金律师刚参加了北京“刑事诉讼保障与新律师法实施细则”第四草稿的研讨会。会上,金杰着重针对律师会见难和申请调取证据难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当律师遇到违法不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律师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机关以及违法不予会见的法律后果;对于律师申请司法机关调取证据,司法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调取的,法律也应当明确律师的救济途径和违法不予调取证据的法律后果。

  当笔者问及可曾后悔过放弃公职时?金杰律师说:“当遇到做律师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配合和支持时,也曾有这样的念头。但是,也就是一闪而过,很快自己就调整好了心态和思维。”但是,金杰律师更强调“凡事要两面看,正因为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有很多不完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更多的当事人和单位需要法律的帮助,律师才有更广阔的发挥空间,才有更多的业务可以做、值得做,很有挑战性。挑战和机遇是历史馈赠给我们的礼物。作为律师,要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穷尽所有合法手段,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的建设和发展,这也是我们做律师的时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