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律师 中永律所

盛安律师 中永律所

业务领域:企业并购、重组、改制,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所在地区: 北京市 市辖区

所在机构:中永律所

《中国刑辩大律师》之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盛安律师


  

盛安 律师

中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教育背景   

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社会任职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宣传与联络专门委员会委员。


社会评价  

盛安律师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近二十年,为多个大型并购、重组项目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盛安律师不仅成功代理了多起由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重大民、商事案件,还在多起刑事案件中进行了成功辩护,多名被告人因此被无罪释放、免予刑事处罚或被减轻、从轻处罚。执业多年以来,盛安律师以其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成功的业绩赢得了广泛赞誉。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电视台、法制晚报等新闻媒体多次采访、报道盛安律师及其代理的典型案件。


主要服务客户

1.为猎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服务;2.为首控华清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并购、重组法律服务;3.为香港昌盛集团及下属北京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海外并购、重组法律服务;4.为中央企业中国化工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直属重点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5.为团中央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6.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提供法律顾问服务;7.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属中电投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8.为北京天恒置业集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及涉及房地产企业并购、重组的专项法律服务。



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法律早点到》栏目中回答听众法律问题


(在全国特大制售假药案中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


主要业务领域及典型案例

(除媒体已经公开外,相关当事人真实姓名已作技术处理)

一、企业并购、重组、改制

盛安律师主办或参与了多个企业改制、并购、重组项目。包括团中央直属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与宝钢集团合作投建宝钢大厦项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属重点企业的海外并购项目、公安部直属群众出版社改制项目等。


二、民、商事案件代理

盛安律师曾成功代理了多个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其中包括:

(一)新闻事件——“去携大战”

2012年,去哪儿网(趣拿公司)声称:去哪儿网新模式的尝试和发展对携程商业模式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携程不惜采取捏造事实、诋毁去哪儿网名誉权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同时声称:携程公司高管在发给趣拿公司高管的邮件中已明确承认相关诋毁文章为携程公司所为。趣拿公司遂凭经公证的电子邮件等相关证据将携程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此事件经多家网站以及新京报、北京晚报等媒体跟踪报道,被称为“去携大战”。盛安律师接受携程公司的委托,出庭参加诉讼。案件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盛安律师代理的携程公司均取得胜诉。




(二)新闻事件——“24家出版社联合抵制京东商城”

2011年,京东商城打出的“全部少儿图书4折封顶”的促销广告,引发少儿出版界的强烈不满,以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接力出版社为首的24家出版社立即举起维权大旗,通过三大书业协会联合抵制京东商城,并委托盛安律师负责相关法律事务工作。接受委托后,盛安律师参加了由中国出版业协会组织的维权会议,制定了维权方案,并促使京东商城做出妥协,各方最终达成和解。此事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极大影响,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全国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三)新闻事件——“金先生50万打水漂”

2012年“3·15”期间,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一则新闻——“金先生50万打水漂 链家拒绝赔付”。报道称:金先生在卖房、买房过程中,因链家公司的欺诈行为,致使其支付了中介费、违约金等合计超过50万元人民币,却未能实现换房目的。在与链家公司交涉过程中,链家公司认为自身没有过错,但对金先生表示同情,愿意退还12万余元中介费,不同意承担金先生的其它损失。交涉未果,金先生夫妇向媒体、主管部门进行了投诉,并将链家公司起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链家公司返还并赔偿各项损失70余万元。

因此案发生在“3·15”期间,且经央视“曝光”,链家公司一时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遂委托盛安律师负责本案的代理工作。经盛安律师代理,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链家公司虽存在一定过错,但金先生夫妇应承担主要责任,最终判决链家公司返还并赔偿金先生夫妇13万余元(比链家公司当初同意返还的款项仅多出不足1万元),驳回了金先生夫妇其他全部诉讼请求。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该判决。链家公司不仅实现了诉讼目的,而且扭转了舆论上的不利局面。




(四)新闻事件——“房款纠纷”

某先生因与原女友发生财产纠纷,向昌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女士返还巨额购房款。(因涉及个人隐私,案件详情略去)。作为某先生的诉讼代理人,盛安律师接受了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法制·北京》栏目的采访,北京电视台网络频道也在首页显要位置进行了报道。




三、刑事案件辩护

作为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盛安律师也在多个刑事诉讼案件中作了成功辩护。简要列举如下:

(一)金某某、文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

2013年,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挪用资金案件,庭审当日,可容纳300人的法庭座无虚席。分别担任某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金某某、文某某,因曾低价从某开发商处购买房产,又以单位名义为该开发商的巨额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盛安律师接受文某某的委托,成功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经审理,公诉机关最终撤回了对文某某的起诉。

(二)韩某某涉嫌固体废物走私案

2014年,江苏泰州警方破获建市以来最大一起固体废物走私案。法律规定,走私固体废物货值达到25吨,案犯可能面临5-15年有期徒刑的刑罚。而该案涉案废物多达1000余吨,主要被告人可能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盛安律师接受委托,担任韩国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以主犯起诉)的辩护律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了盛安律师的辩护意见,韩国籍被告人被从轻处罚,仅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该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盛安律师的辩护工作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韩国驻上海总领馆领事的充分认可。江苏电视台、泰州电视台、泰州政府网站对此案件均进行了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