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辩护演绎“辛普森杀妻案”中国版刑辩铁娘子摘掉摄影师杀妻帽子
张燕生
来源:《中国刑辩大律师》(200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赵伟主编)
很多人以为,当年辛普森案的成功辩护和判决结果只能出现在美国的司法环境和体制下,然而律师张燕生为京城知名摄影师杀妻案的辩护就如同是辛普森案的中国翻版。一样是堪称完美的辩护、一样是疑罪从无的结果,一样没有找到真凶,至今都是一个谜……
荒野惊现赤裸女尸
2001年3月10日上午,70岁的景大爷遛弯走到小区路北的一片荒地,远远地看见地上好像躺着一个“塑料模特”,景大爷走过去伏下身看了看。“妈呀!”这哪里是塑料模特,分明是一具赤裸的女尸!景大爷吓得不轻,赶紧报警。
现场迅速围起了警戒线,一股肃杀的阴森气息笼罩着小区。这具女尸仰卧在地,全身呈褐色,嘴里还含着两只白袜子,脖子上有掐痕,裸露的下身被焚烧过……
她是谁,怎么会被这么残忍的杀害又弃尸荒野?很快,从失踪人口的信息中警方找到了线索。经过证实,死者是一个酒吧的女会计刘妙,2000年11月3日晚走失。报案人是死者的丈夫,京城著名摄影师陈琦,就住在荒地旁边的小区里。
发现尸体的当天,警车开到陈琦家楼下,将陈琦押走。办案警官觉得,陈琦在接受调查时,神色慌张,对妻子失踪的诸多疑点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认定其有重大嫌疑!
风流摄影师成杀妻疑凶
对于陈琦的被捕,家人和朋友十分震惊。陈琦与妻子是在一次模特大赛上认识的,两人一见钟情。小两口每年都一起去旅游;过生日时还互赠礼物;一个人生病了,对方都会精心照顾……两个人眼中流露出的幸福常常让朋友们嫉妒。
就在几个月前刘妙刚失踪时,陈琦还在报纸和广播里刊发寻妻告示:“爱妻,你在哪里?我们结婚4年多了,更加美好的生活在向你招手,可你现在在哪里?”字里行间流露的满是真情。
就在众人疑惑不解之际,这位知名摄影师生活中的另一面浮现出来。他经常出入时尚场所拍照片,身边围绕的都是时尚名流和漂亮模特。风流的陈琦和一名东北女模特关系“非常”。另外还和几名坐台小姐保持联系。
在警方随后的调查中,这对如胶似漆的恩爱夫妻关系似乎也不那么融洽:陈琦楼上的邻居告诉警方,在2000年11月的一天晚上,他听见楼下传来很激烈的争吵声,不久,有人摔门出去,楼道里留下了重重的脚步声。
陈琦事发后的态度也让刘妙的父母心生疑窦。“我们得到消息赶到北京后,他对我们老两口的态度很冷漠,一问到我女儿的死,他还特别不耐烦,说这件事快要把他逼死了,让我们也不好再开口。而且他在报案的当天晚上,竟和几个朋友住在洗浴中心里。这能像是焦急寻妻的表现吗?”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在家里发现了一条带血的毛巾……
摄影师亲口描述杀妻过程
正当外界的猜疑都指向陈琦时,陈琦撂了。他在口供中详细描述了杀妻的全过程。“我当晚回到家,妻子正在看电视,阴阳怪气地质问:‘这么晚才回来,到哪儿找相好去了?’‘哪有什么相好!’我回了一句。我伸出手想从她身后抱抱她,缓和一下气氛。她转身给我一个嘴巴。我火了,也打了她一个嘴巴。她叫喊着冲上来厮打,我随手从沙发上抓了个东西堵住她的嘴。一只手扒开她挣扎的手,一只手扼住她的脖子。后来她不动了,我才发现失手杀了她。”
陈琦交代,此后他想的就是如何保住自己。“我给她换上衣服,用床单裹住尸体背在身上,从小区旁门出去,从铁栏杆处先把尸体扔过去,再自己跳过栏杆,背着尸体到荒地里。为了造成强奸的假象,我把她的衣服全扒下来,丢在一边。”
公安机关的调查也似乎很有说服力:刘妙单位同事称,当天刘妙下班回家时穿着一件浅黄色风衣,套头毛衣。而她被发现时周围的衣服却是拉链毛衣;在陈琦家中发现一张刘妙失踪当天的汇款单,这笔钱是刘妙汇给她母亲的;这些都证明刘妙回了家。而且堵她嘴的是一双“干净”的白袜子,这说明刘妙是在家中被杀的。而当晚11时,陈琦回过家,这个凶手只可能是他。检方随即以陈琦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巧送喊冤信 律师带着18个疑点走进法庭
就在这时,陈琦的家人收到了他从看守所里寄出的信:“姐,请帮我还钱。伍玫瑰 五元……”这封奇怪的信让一家人十分费解:信中分明是要家人替他还债,但这些人是谁,借款的数额怎么如此奇怪?
姐姐灵机一动破解了信中的“密码”:“这分明是一封利用谐音的喊冤信啊!‘伍玫瑰五元’就是‘我没罪我冤” !
一家人如五雷轰顶。陈琦的老父亲相信儿子是清白的,拿着喊冤信找到了大禹律师事务所的张燕生律师,求她救救自己的儿子。
张律师接手了案件,争分夺秒地展开调查。在现场照片中,张律师的目光盯在了尸体腿部的裤子碎片上。“从陈琦被指控抛尸到发现尸体这4个月中,北京正值多风季节,碎片应该早被大风吹散,不可能还盖在腿上。”
在认真查阅案卷的过程中,一个又一个疑问涌上张燕生的心头。陈琦的口供有多处和现场勘查不一致,比如陈琦说,他抛尸后将刘妙的皮包扔到荒地旁的铁栅栏外,但现场勘查记录却显示包就在尸体旁边。另外,法医报告中认定刘妙是被掐死的,但按照医学常理,人被掐死,锁骨通常会骨折,而且脖颈处会有明显的扼痕。但刘妙的锁骨没有骨折,脖子上只有两个指印。
张律师在抛尸现场发现,小区外的铁栅栏有一人高,还要跨过一道20多米宽的深沟才能到达弃尸的荒地。陈琦又是怎么独自一人完成这一切的?张律师请教了一位知名法医。法医确定地说:“死人是很沉的,几个人才抬得动,仅凭陈琦一个人根本不可能背着尸体,还翻栏杆越深沟。”
第一次开庭,张律师带着18个疑点走进法庭。陈琦上来就当庭翻供:“我爱我的妻子,我没有杀她!”
律师抓住脏袜子破绽
检察机关认定陈琦杀人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他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他亲口承认杀人,而且对作案手段和细节的交代与现场勘查对得上。张律师随即拿出了陈琦在看守所的审讯记录,他在3天中被审讯45小时,最长一次审讯长达15个小时之久。正是在这一次审讯中,陈琦承认了杀人。“公安机关有明显诱导和变相逼供的情况,陈琦的供述不足以作为定罪依据。”
此外,检方认定刘妙在家中遇害的关键证据是那双堵嘴的干净袜子,张律师请求当庭出示证物。当她从物证袋中把团在一起的袜子抖开,一股灰尘迎面扑来。
“请问公诉人,这是一双干净的袜子吗?”张燕生一针见血地说:“以袜子很干净就断定死者是死在室内,这完全是主观臆断。现在袜子上都是土,抛尸现场也只找到一只鞋,很有可能是刘妙在摆脱凶手的追赶时跑掉了鞋,只穿着袜子逃命。这双脏袜子反倒证明她在室外被害的可能极大。”
随后,张律师列举了案件中的诸多疑点:控方认定刘妙死在家中,但公安机关连这一杀人现场都没有勘验,不符合勘查原则。尸检报告显示,刘妙头部有一处钝器击伤导致的皮下出血,死后被焚尸并出现炭化,陈琦从没供述过相关情节,那么伤痕和焚尸又是如何造成的,公检双方对这一关键事实都没有查明。刘妙失踪前多次反常地很晚不归家;她的前夫在其失踪前与她有过多次联系,可至今也没人对他进行调查。
张律师认为,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没有提供任何直接证据,刘妙的死因还存有疑点,匆促认定陈琦是犯罪嫌疑人,对死者和生者都是不负责任的。
经过几个月的审理,法院仍然认定陈琦犯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橘子为何还很新鲜
对于这一结果,控辩双方都不满意: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向高级法院提起抗诉,要求处以死刑。而张燕生律师也没有放弃为陈琦辩护。她制定了更为细致缜密的调查取证方案。
抛尸现场有一个让人十分不解的现象:时隔4个月,刘妙的尸体已经出现腐败,但她身旁皮包里的一个桔子却十分新鲜。张律师委托农科院进行了鉴定。专家意见为:如果桔子是在刘妙失踪当天被抛尸时一同丢弃的,4个月过去了,橘子不可能保持原来的色泽和形状。也就是说,桔子被扔弃在现场的时间肯定远远在陈琦被控弃尸的时间之后。
张律师据此提出,公诉方认定皮包里的桔子是陈琦抛尸时一同丢弃的,但桔子的新鲜程度否定了这一点。那么刘妙死亡的时间就不应该是4个月前的2000年11月3日,公诉机关对陈琦在11月3日晚杀害妻子的指控也将无法成立。
此外,张律师还申请对尸检报告进行文检鉴定。专家的意见是:“尸检报告中并没有确切地认定刘妙的死因,除了颈部的两块表皮剥落外,没有其他符合被掐死的征象。检验人员是在‘结合介绍案情’的条件下提出了被人掐死的意见,难以作为结论。”
杀妻疑犯无罪开释
虽然张律师找出了更多疑点,但要想二审翻案谈何容易。“你赶紧把辩护意见提交上来,我们要结案了。”接到法官的电话,张律师觉得必须和法官当面谈谈。出于避嫌的考虑,两人在人来人往的电梯间进行了两个小时的谈话。
张律师将她在一审时提出的对案发时间、案发地点、作案手段、利害关系人等问题的质疑和二审中的委托鉴定结论摆在法官面前。事实上,这次谈话促成了案件的转折,也改变了陈琦的生死命运。
2003年12月12日,陈琦走进高院的法庭。罪或冤、生或死、坐牢还是自由都将做个了断。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陈琦杀人的证据除了其本人的一次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充分证据确认其是杀人案犯。发现尸体的现场也没有获取与陈琦有关联的物证。而且陈琦的有罪供述也与勘查现场存在矛盾,无法合理解释。陈琦翻供也使案件缺少据以定罪的充分依据。
听着法官一字一句地宣读判决书,张律师知道结论已经来了个180度转弯。她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认定陈琦无罪,当庭释放!
“我只相信疑罪从无”
陈琦被无罪开释了,但张律师在辩护中揪出的太多悬疑却无法得到解释。刘妙到底是何时遇害的,凶手是谁?她头上的钝器伤如何造成?她皮包里新鲜的橘子又是怎么回事?刘妙失踪当天的电话记录显示,她中午往家里打过一个电话,通话6分钟,而陈琦自称在单位呆了一天。这个在刘妙家中和她联系的神秘人物又是谁……
对于刘妙的死,张律师有过自己的猜测:“当时,附近发生过几起抢劫案,被害人都是孤身一人的女性,被人用钝器打昏后抢劫。其中一个女大学生回家途中被人击晕后掐死,还被强奸。作案手法与刘妙一案十分相似,而刘妙戴的一块8000元的手表也不见了,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即便如此,此案中的诸多疑问仍然难以解释。
不过,查找凶手不是律师的职责。“不管怎么说,没有足够的证据就不能认定一个罪犯。疑罪只能从无。”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张燕生只相信证据和法理。
直至今日,刘妙一案仍然没有找到真凶。所有疑问的答案都被刘妙一起带进了坟墓……(文中陈琦、刘妙为化名)
法律串讲:疑罪从无
疑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或罪行轻重难以确证的情况。“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人”思想的体现,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诉讼过程中,先推定被告人无罪;要证明其犯罪,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否则要按有利于被告人的结果来处理。具体到疑罪,则应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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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杀妻案”在美国乃至世界法律界都轰动一时,桃色新闻缠身的棒球运动员辛普森被控枪杀了自己的妻子。正当全美国的人都认定真凶就是辛普森时,辩护律师睿智地发现检察官的破绽:辛普森根本戴不进去所谓指控他杀人时戴的黑手套。最终,案件出现了戏剧性结局:辛普森无罪获释,而“侦破”此案的英雄警官反倒因为作伪证坐了牢。
(作者孙莹,原文载于2007年9月12日《北京晚报》)